醫療險檢視後額度不夠,留意兩件事避免後悔莫及!

隨著醫療水準日新月異,健保政策也朝受益者「廣度」來發展,保單定期檢視成了現代人不可或缺的動作。大概每三至五年的保單週年檢視,會發覺保額需要隨當時水平做調整。

一般所謂調整醫療險的保額,指的商品大部分來自「實支實付」與「定額給付」兩項,這兩項皆為附約,在保有主約有效期內可直接進行附約的增減項目。但在進行此舉動作時,請務必留意底下幾點事項,免得增加保額之餘,讓其他權益受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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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實支實付僅能擁有一張

醫療險中唯獨具有風險槓桿的「實支實付」商品,同一家僅能購買一張,所謂的一張,指的是同一款實支實付。為何這點如此重要?原因在於保險公司的實支實付商品,也會隨時代推陳出新,舊商品會因此而 “停售”(即無法在新購買,但原有的能續約)

舉例
100 年購買 實支實付(代號 H1)商品,在 108 年檢視額度後,決定增加實支實付額度,此時 H1 已停售,現售實支實付(代號 H2)是公司此類唯一商品。
因此決定增加實支實付額度,必須解除 H1 附約,再加保 H2 附約

這案例很常見,原因是一般人的保單檢視週期並非 2~3 年,或顧問重要事項通知時就進行了解。往往想調整時都與當時新契約有一定的年限,才會出現此狀況。

至於商品新舊,哪個比較好,可自行拉規格出來看一下(原則上新商品幾乎都會有較好的保額權益項目),實支實付是為了發生風險時擁有槓桿的商品,因此在決定更動前,請務必了解一下。

補充說明,翔想有遇過客戶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擁有兩張實支實付,請務必主動與該公司取得聯繫,並擇一保留即可。真正在受理時,也僅能選一張來給付,另一張等於是白繳錢。而為何會出現此狀況,主要原因還是來自於客戶在該公司無單一專人服務。

 

體況第一優先

體況是會被留下記錄的,翔想曾遇過罹癌病友問我能否再加醫療險,也遇過糖尿病患者一確診當下馬上想加買醫療險,但很可惜的是,這些體況將會伴隨你一生,就像是在你健康存摺上註記著特別事項一樣。體況在加保時,底下幾件事得十分重視:

新加保實支實付是否條件與舊有權益一樣
新加保時同樣也會進行當時的體況告知,在告知完(甚至檢附病歷)後,會有標準體承保加費批註延期承保等四項核保結果。若核保結果是舊有的權益較好,請務必三思後決定。

舉例
小明舊有實支實付於 100 年購買,於 106 年因肝炎住院治療而派上用場,這場治療算成功,不過也檢查出肝上有三顆鈣化點,年度的定期追蹤並無發現鈣化點變大或轉移,至此後也無肝相關的症狀產生。
110 年在保單檢視時決定增加實支實付額度,來滿足接下來醫療風險轉嫁的額度。經告知體況後,核保結果給予「肝的相關疾病與症狀之治療費用不予受理」之批註。此時小明面臨兩選擇,
1. 承保新實支實付額度大增但需接受此批註
2. 維持舊實支實付無批註但之後面臨風險的轉嫁能力不足

以上例子中的兩選擇,實際上絕哪個就是正確解答,若有疑慮其實可以舉一些假設例子,讓壽險顧問去問問理賠人員,如此做出的選擇才會對自己最有利。

非實支實付之醫療險
此類商品可重複購買,不必面臨 “解舊買新” 的狀況,新舊商品的體況會是獨立的。但仍然留意新加買時,同樣要誠實告知,免得權益受損。

舉例
延續上述舉例,小明在 110 年也同時又加買定額給付商品(原本也有買,僅額度不足),增加醫療上的額度。在批註書簽署同意後,於半年後突然又因肝炎住院了,如此在新舊定額給付商品上,
1. 舊的定額給付因為是標準體承保因此這次肝炎會理賠
2. 新的定額給付因為這起事故為批註上不予理賠的事項因此肝炎不會理賠

 

總結

保險永遠是在「相對健康」時做準備的,因此才會有「越年輕就越需提前準備保險」一說。不過隨環境改變,保單一定得定期檢視併適時調整,對於自我風險轉嫁能力而言,才能防範未然。

時間帶來的是成長,也有機會帶來各式的體況。若期間有體況,在加買時請務必誠實告知, 讓當下的告知事項寫在白紙黑字上,以防憾事發生!而在實支實付的部分,若因體況而保留舊有實支實付,在求折衷辦法來增加額度下,可將定額給付的額度再拉高,以求更好的理賠金額。

 

延伸閱讀:罹患疾病就是拒保嗎?業務不肯說的核保觀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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